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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金融〔2025〕1499号
发文日期: 2025-09-04
生效日期: 2025-09-03
发文机关: 北京市财政局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级国资监管部门、各区财政局,有关金融企业: 根据我市金融企业财务报表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决定废止《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金融企业财务快报有关填报事项的通知〉》(京财金融〔2023〕299号)。 特此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2025年9月3日
发文机关: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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