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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商务委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商规〔2025〕3号

    上海市商务委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商规〔202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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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上海市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2025年8月27日上海市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加快发展总部经济,鼓励跨国公司进一步集聚功能、提升能级,升级设立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等高能级项目,根据《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上海市鼓励设立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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