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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08-25
生效日期: 2025-05-24
发文机关: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目前,我国已建立重点排放单位履行强制减排责任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激励社会自主减排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为推动建设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全国碳市场,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发文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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