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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有关政策的通知 成公积金委〔2025〕7号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有关政策的通知

    成公积金委〔202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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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级分中心: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购买和租赁我市保障性住房的支持力度,更好满足居民住房需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降低首付款比例。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二、提高贷款额度。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双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对应上浮50%。三、支持又提又贷。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提取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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