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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海关关于征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海关通告2025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海关关于征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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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2015年第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25年第11号)的要求,拟公开征集本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退税代理机构应具备的条件具备以下条件的银行,可以申请成为退税代理机构:(一)能够在离境口岸隔离区内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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