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8-20
生效日期: 2025-08-2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有关单位: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资料审核,艾可萨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分别完成了从陕西、上海、青海到四川的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继续有效,编号与有效期不变。特此公告。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