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5-25
生效日期: 2011-05-0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失效/废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公告2025年第1号),本文全文废止,自2025年2月1日起实施。根据《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地税发[2010]55号)规定,现就太原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事宜通知如下:一、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为:(一)普通标准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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