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8-08
生效日期: 2025-08-0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的部署要求,依据《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自治区商务厅、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管理清单(负面清单)(2025版)》。现正式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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