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8-08
生效日期: 2025-07-3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本院各单位:最高人民法院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实际,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予以贯彻落实。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7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作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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