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8-06
生效日期: 2025-07-3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应急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国家林草局、国家邮政局、国家文物局、国家消防救援局,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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