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8-05
生效日期: 2025-08-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根据202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情况的统计分析,经研究,现将《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二、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不得低于55分。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参照上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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