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7-30
生效日期: 2025-07-28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毕节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7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毕节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等规定,为规范本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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