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广播电视发展专项资金内容创作项目扶持实施细则的通知 苏广电规〔2025〕4号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广播电视发展专项资金内容创作项目扶持实施细则的通知

    苏广电规〔2025〕4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广电总台、省广电网络公司,有关单位:现将《江苏省广播电视发展专项资金内容创作项目扶持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江苏省广播电视局2025年6月10日江苏省广播电视发展专项资金内容创作项目扶持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内容创作项目财政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更好发挥扶持引导作用,推动我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以下简称“广电视听”)内容创作,根据《江苏重大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