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6-27
生效日期: 2025-06-27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审核、公示,准予浙江同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等222家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及杭州士兰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等2家高新技术企业重大变化。更名及重大变化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特此通告。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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