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6-26
生效日期: 2025-06-26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各地级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经济发展局,中卫市口岸和投资促进办公室: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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