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6-05
生效日期: 2025-07-05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海南省重点研发专项项目和经费管理,确保海南省重点研发专项政策的延续性,现重新印发《海南省重点研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请遵照执行。本办法自2025年7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原《海南省重点研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1〕18号)同时废止。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海南省财政厅2025年6月5日(此件主动公开)海南省重点研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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