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6-05
生效日期: 2025-07-05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提升长三角重点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研究制定了《长三角创新联合体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安徽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6月5日长三角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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