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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

    关于调整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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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引导合理消费,经国务院批准,现就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第一条中超豪华小汽车征收范围调整为“每辆零售价格9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各种动力类型(含纯电动、燃料电池等动力类型)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财政部 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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