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6-13
生效日期: 2025-07-15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州(市)财政局、科技局,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市财政局,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制定了《云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6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云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中央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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