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5-23
生效日期: 2025-05-23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内蒙古中厚钢板有限公司等3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25年5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名单序号企业名称证书编号取消资格起始年度1内蒙古中厚钢板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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