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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闽市监规〔2025〕2号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闽市监规〔20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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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现将《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7月2日(此件主动公开)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住所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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