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7-10
生效日期: 2025-07-1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等7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2025年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的通知》(税总办纳服发〔2025〕23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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