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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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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税务总局对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进行了修订,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附件1)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企业适用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抵免所得税政策的,可结合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在预缴申报时享受抵免所得税政策,也可在年度汇算清缴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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