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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财社〔2025〕54号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财社〔2025〕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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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医保局(宁波不发): 为规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财政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4〕3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订了《浙江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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