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6-03
生效日期: 2025-05-2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设区市(区)商务、税务主管部门:为进一步促进全省跨境电商健康快速发展,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省商务厅依托中国(陕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成“陕西省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跨境电商线上综服平台”),企业可通过该平台实现通关申报、数据验证、物流跟踪、金融服务等一站式服务。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电商出口企业,对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可通过该平台登记出口货物信息,符合《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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