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 粤府办〔2025〕1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

    粤府办〔2025〕15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严格落实行政检查制度(一)落实规范行政检查主体资格确认制度。具有行政检查权的行政执法主体要及时确认并向社会公告本单位涉企行政检查主体资格。严禁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实施行政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