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7-03
生效日期: 2025-07-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地级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工伤保险业务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区在执行中遇有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反馈省有关部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025年6月23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工伤保险业务经办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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