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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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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各市、县(区)税务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财政金融局、税务局: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助力产业发展,兜牢民生底线,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省失业保险稳岗惠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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