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7-02
生效日期: 2025-07-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23〕4号)的相关规定,经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2025年度(自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4年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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