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9-08
生效日期: 2022-10-08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利局:根据《山东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鲁财税〔2020〕17号)等规定,现就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问题通知如下:一、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下列收费标准执行:(一)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开工前一次性计征,每平方米1.2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下同)。 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水库淹没区不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二)矿产资源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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