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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商务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川商消费〔2024〕3号

    四川省商务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川商消费〔20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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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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