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7-01
生效日期: 2025-06-16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现将《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反映。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6月16日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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