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7-01
生效日期: 2025-07-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雄安新区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申请,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和适用税额标准通知如下: 一级地段12元(每平方米年,下同);二级地段6元;三级地段3元;四级地段1.5元。 调整后的地段等级和适用税额标准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5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