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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陕建房资发〔2025〕35号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陕建房资发〔2025〕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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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缴存单位、缴存人:根据《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规定,凡在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2025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自2025年7月1日起调整,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间为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缴存基数1.2025年度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4年(自然年度)月平均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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