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6-30
生效日期: 2025-07-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财税〔2018〕164号修改)精神,以景德镇市统计局公布的2024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