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7-01
生效日期: 2025-07-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金融监管分局,各有关金融机构: 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财政金融协同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融资租赁行业加力支持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推动全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我们制定了《江苏省“交运租”财政贴息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江苏省“交运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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