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6-30
生效日期: 2025-06-3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市本级各预算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旗市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预防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开展、损害政府采购公信力等情况的发生,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财购函〔2025〕44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是采购人、代理机构规范执行投标保证金管理流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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