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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 代办申报若干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 代办申报若干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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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便利互联网平台企业(含其相关运营主体,下同)为平台内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明确从业人员税收政策适用,减轻从业人员办税负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个人所得税政策适用及扣缴申报办理流程(一)政策适用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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