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6-27
生效日期: 2025-06-26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关联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6号),自2025年10月1日起实施。 根据《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就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送涉税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企业范围依照《规定》应当报送涉税信息的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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