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6-27
生效日期: 2025-06-26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根据《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就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送涉税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企业范围依照《规定》应当报送涉税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包括运营以下互联网平台的企业:(一)网络商品销售平台;(二)网络直播平台;(三)网络货运平台;(四)灵活用工平台;(五)提供教育、医疗、旅行、咨询、培训、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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