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6-26
生效日期: 2025-06-25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财政局、科技局、税务局,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财政、科技、税务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5〕217号,见附件1)要求,拟开展2025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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