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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28号
发文日期: 2025-06-23
生效日期: 2025-06-23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厄瓜多尔国家海关总署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厄瓜多尔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互认安排》)将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互认安排》规定,中国海关、厄瓜多尔海关相互认可对方的“经认证的经营者”(Auth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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