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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25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25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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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缴费服务便利度,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管效率,维护缴费人合法权益,自2025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一、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是指税务机关通过深圳市电子税务局或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向缴费人送达电子版式社会保险费文书。二、缴费人同意采用电子送达的,签订《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缴费人可以通过深圳市电子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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