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6-20
生效日期: 2025-06-2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1、关联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5号),自2025年6月226日起实施。2、关联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 代办申报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6号),自2025年10月1日起实施。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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