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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闽人社发〔2025〕5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闽人社发〔20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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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国资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投资促进局,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有关部委工作要求,全力促进202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落实各地属地责任(一)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纳入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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