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6-20
生效日期: 2025-06-12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办公厅(室),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深化管理会计应用的指导意见》(财会〔2024〕22号),健全完善管理会计指引体系,提升单位管理会计工作水平,助推管理会计在新时代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们研究起草了《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305号——生命周期成本法(征求意见稿)》、《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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