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6-09
生效日期: 2025-05-26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厅(局):为深入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加快推动机器人赋能智慧养老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联合开展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结对攻关与场景应用试点工作,试点期为2025—20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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