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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税务局关于做好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鄂人社发〔2025〕1号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税务局关于做好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鄂人社发〔2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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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税务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6号)要求,为保障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基本生活并支持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切实兜牢失业保障底线,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人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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