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6-12
生效日期: 2025-06-12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现将我市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邮寄申报的适用范围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在重庆市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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