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5-22
生效日期: 2025-06-2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区(市)县财政、科技主管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单位):为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规范市级财政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相关要求,结合我市科技创新和科研经费管理实际,市财政局、市科技局修订了《成都市市级财政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成都市市级财政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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