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6-03
生效日期: 2025-03-17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强化预算单位资金监管,实现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全生命周期管理。根据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陕西省审计厅印发的《陕西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陕财办库〔2024〕25号),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市审计局制定了《西安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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